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編制提綱
1. 基本情況
1.1 生態本底情況:城市開發前的自然生態狀況。
1.2 城市現狀。
1.3 試點區域:區域劃定的原則、依據和位置,匯水分區情況等;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的確定依據。
2. 開展
海綿城市建設的可行性分析
2.1 必要性分析:從當地城市發展實際需求,以及新型城鎮化戰略和水安全戰略需求的角度,分析建設
海綿城市的必要性,突出重點、有所側重;
2.2 問題分析:重點從城市水環境治理、防洪與內澇災害治理、雨
水資源有效利用等角度分析試點區域存在的問題。
2.3 需求分析:以目標導向、問題導向對試點區域的需求進行分析。
2.4 工作基礎:
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、制度機制、做法與成效、形成的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(須附已開展工作輔助材料)。
2.5 預期成效。
3.
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和指標
3.1 目標和指標:總體目標應符合國辦發〔2015〕75號和省政府蘇政辦發〔2015〕139號文件要求,與當地
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一致、清晰,并分解落實到各匯水分區、地塊,提出具體指標以及指標測算依據。
3.2 技術路線和措施:強化總體布局,因地制宜提出經濟可行、技術合理的技術路線;合理安排“滲、滯、蓄、凈、用、排”各項措施,統籌發揮自然生態功能和工程設施作用,體現系統性、整體性、完整性,避免出現“為海綿而海綿”、LID措施“打補丁”、過度工程化等。
3.3 建設任務和投資估算:根據技術措施,在經濟技術比較基礎上合理安排海綿型住區建設、海綿型校園建設、海綿型交通樞紐建設、海綿型城市廣場建設、海綿型道路建設、海綿型公園和綠地建設、水系整治與生態修復、防洪和排水防澇、管網建設與
雨水收集利用等工程項目,明確投資規模。每個申報城市應明確建設一個以上顯示度較高的代表性示范項目。按附件要求,填寫《
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實施方案項目備案表》。
3.4 項目進度安排(甘特圖)。
4. 建設運營模式
4.1建設運營模式選擇。鼓勵采用“技術+資本”、總承包等方式統籌組織實施
海綿城市建設相關項目,發揮整體效益。合同管理、激勵約束和按效付費機制建設,明確各階段責任主體。
4.2 PPP方案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模式投融資結構設計及具體機制安排;采取明晰經營性收益權、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
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。
5. 保障措施
試點工作組織領導、工作機制、政策制度、運營管理、資金保障、能力建設(能夠滿足試點目標監測和評估的要求)等方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