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將按照城市自查等3個階段進行
為科學、全面評價
海綿城市建設成效,住房與城鄉建設部近日出臺《
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辦法(試行)》。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將對績效評價與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、瞞報、虛報等情況的城市予以通報。
據介紹,
海綿城市建設是落實
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,是實現修復城市水生態、改善城市水環境、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標的有效手段,各地應按照住房與城鄉建設部《
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》要求開展
海綿城市建設的城市,依據試行辦法對建設效果進行績效評價與考核。
據悉,根據試行辦法,住房與城鄉建設部負責指導和監督各地
海綿城市建設工作,并對
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情況進行抽查;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地區
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。
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,堅持客觀公正、科學合理、公平透明、實事求是的原則,從水生態、水環境、
水資源、水安全、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、顯示度6個方面,采取實地考察、查閱資料及監測數據分析相結合的方式,分城市自查、省級評價、部級抽查3個階段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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